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作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甲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乙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甲又将自己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夏利车质押给乙,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乙方为将车放在自家不安全,决定仍放在甲处。一年后,甲因亏损无力还债,乙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押权。本案中抵押和质押的效力如何( )

A.抵押、质押均有效
B.抵押、质押均无效
C.抵押有效、质押无效
D.质押有效、抵押无效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房屋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本题中,房屋抵押因未办理抵押权登记而未设立。质押因质物未转移,而不生效力。因此,抵押权、质权均无效,B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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