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剌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B.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D.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正当防卫和相关行为性质的认定

刑法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题中甲为了制止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注意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几类暴力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属于无过当防卫范畴。而张某的行为却不属于正

当防卫,因为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乙当时已被打昏在地,失去继续侵害的能力,更谈不上防卫过当。因此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所以应选A项。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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