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市内资企业,当期取得灯具及装饰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房屋出租收入200万元,流动资产盘盈收入30万元。本期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300万元,则当期会计核算中,处理正确的是 ( )。

A.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39.2
—应交教育费附加16.8
B.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1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应交增值税 550
—应交城建税39.2
—应交教育费附加 16.8
C.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6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应交城建税 39.2
—应交教育费附加16.8
D.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6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
—应交城建税 39.2
—应交教育费附加16.8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当期应纳的增值税为:5000×17%-300 =550(万元)
当期应纳的营业税为:200×5%=10(万元)
当期应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550+10)×7%=39.2(万元)
当期应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550+10)×3%=16.8(万元)
新会计准则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纳的税金及附加均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所以,当期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应当为10+39.2+16.8=66(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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