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一)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
经评审,建设单位最终确定D单位中标,并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与该监理单位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之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问题
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答案
参考答案:
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如下。
(1)不妥之处: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理由: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于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不妥之处: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了一份监理酬金比监理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
。 理由:招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要求和允许中标人对投标内容作实质性变更,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