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劲是一普通工人,1984年和同厂女工罗敏结为夫妻,次年生育一子李涛。小家庭虽不富裕,却也和和美美,十分幸福。不料,1992年罗敏在上班操作机器时发生失误,脑部严重受伤,送医院途中即停止了呼吸。丧妻之后,李劲考虑到李涛年纪太小,担心过早续弦对孩子身心健康不利,加之自己经济情况也不好,很难找到合适的人,于是放弃了再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抚养教育李涛。2007年李涛大学毕业,次年和张茜结婚。李涛、张茜夫妇一直和李劲生活在一起,两人都十分孝顺。2010年3月李劲因病去世,李涛痛不欲生,在办理后事的过程中因操劳过度精神不集中而发生车祸,送医院不治死亡。同年6月,李涛的女儿李小蒙出生。2011年,多年不登李劲家门的李劲的妹妹李冰突然到访,要求继承李劲的遗产,和张茜发生纠纷。李冰起诉到法院,诉称:李劲去世后,由其子李涛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问题。但是现在李涛已经去世,其妻张茜和女儿李小蒙都是外人,而且张茜早晚要改嫁,李家的财产不能让外人带走,所以李劲的遗产应该由自己来继承。
问:(1)李冰对李劲的财产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