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一位作家,本年发生以下收入:
(1)3月出版一本短篇小说集取得稿费8万元。该小说集中的一篇小说由电视制作中心改编成电视剧,又支付作家改编许可费10000元。
(2)3月份为某学校做当代文学讲座,每周一次,当月共4周,每次2小时,每小时酬金 600元。
(3)5月份又为一单位讲座取得酬金30000元。
(4)6月应邀出国访问期间,举办中国改革讲座,国外主办单位支付酬金2000美元,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200美元(外汇牌价8.3)。
(5)7月份将市区内闲置的一处住房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租期1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减免比例为20%,已缴纳了营业税和房产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其他税费暂忽略不计)。8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000元。
根据以上资料,刘某在3-8月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答案及解析]
(1)稿酬纳税应由出版社扣缴税款:
80000×(1-20%)×20%×(1-30%)=8960(元)
(2)改编许可属于特许权使用费,应由电视制作中心扣缴税款:
10000×(1-20%)×20%=1600(元)
(3)3月讲座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应由支付所得单位扣缴税款:
600×2×4×(1-20%)×20%=768(元)
(4)5月讲座属于劳务报酬应纳税,应由支付所得单位扣缴税款:
30000×(1-20%)×30%-2000=5200(元)
(5)6月境外讲座应在我国纳税,可抵扣抵扣限额以内的境外已纳税款:
2000×8.3×(1-20%)×20%=2656(元)
应在国内补交:2656-200×8.3=996(元)
(6)租金纳税可减除已交租赁过程中的税费、修缮费(不超过800元,超过的200元可在下月抵扣),自行申报纳税:
7月租金应纳税=[2000×(1-3%-4%)-800]×10%=106(元)
8月租金应纳税=[2000×(1-3%-4%)-800-800]×1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