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A公司、B公司、自然人梁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万隆股份有限公司,万隆公司共发行股票300万股,A公司持有万隆公司50万股份,B公司持有万隆公司40万股份,梁某持有万隆公司20万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万隆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万隆公司为奖励公司副总经理刘某,用税前资金收购了本公司股票16万股,但是转让给刘某的时候,刘某被别的公司作为人才挖走,万隆公司决定由公司持有该16万股股票。
万隆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团结,经常闹矛盾,11名董事中有7名辞职,董事会于7名董事辞职后四个月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7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15天董事会通知了A公司、B公司和梁某,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周某持有万隆公司股票10万股,周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0天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提取公司利润20%分红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周某的提案不合理,置之不理。
万隆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7名董事。夏某持有万隆公司股票5万股,由于没有接到万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导致未能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夏某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50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万隆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7名董事的决议。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B公司和梁某、万隆公司在增选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 |
参考答案:
解析:A公司350万表决权,B公司280万表决权,梁某140万表决权。[考点] 累积投票制度 根据《公司法》第106条的规定,万隆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积投票制度,共增选7名董事,因此A公司拥有350万表决权,B公司拥有280万表决权,梁某拥有140万表决权。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没有表决权,因此万隆公司没有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