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资料:
我国广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向荷兰罗纳因贸易公司出口不锈钢铲头12000件,每件9.60美元,CIF鹿特丹,纸箱包装,每箱12件。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运输标志为:
F V.
ART NO=9099
ROTTERDAM
NOS:1-1000
该货物于2002年3月20日在广州装“东方”号轮运往鹿特丹
商业发票号:NM134
合同号:05MP561009
信用证号:T-027651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填制下列保险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在国际贸易中,由于出口商将货物运至进口商所在地需经过长途运输,为了减少风险,避免损失,往往需要对货物投保运输险,由保险公司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损失赔偿。保险单有两大作用:保险合同证明及赔偿证明。结合本题,在缮制本保险单时,需重点掌握以下几点缮制要求:
(1)发票号、合同号、信用证号
本题均按已知资料填写,实际业务中应注意准确性。
(2)被保险人(INSURED)
被保险人,又称保险单的抬头人。托收时应填出口商;采用信用证明,如信用证和合同无特别规定,此栏一般填信用证受益人,即出口公司名称。本题应将出口公司名称译为英文,即填写为“GUANGDONG MACHINERY IMPORT & EXPORT CORP.”
(3)标记(MARKS&NOS)
本题根据已知资料填写唛头。实际业务中,栏填写时应注意与发票、提单等其他单据中所显示的唛头一致。有时此栏也可填写:“AS PER INVOICE NO.×××”。
(4)包装及数量(QUANTITY)
此栏填写最大包装件数,在实际业务中,栏填写时应注意与提单同一栏目内容相同。本题根据出口总数量及每箱数量可知总件数。
(5)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
此栏按发票品名填写,如品名繁多,可使用统称。实际业务中应注意,若提单同一栏目使用统称,则保险单此栏也使用统称,两张单据要保持相同。本题应将货名译为英文,即填写为“STAINLESS SCOOP”。考虑到部分考生英语水平,将货名译为英文有一定的难度,这也是本题最难得分的地方。
(6)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
此栏按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填写,如合同和信用证无明确规定,一般以发票金额加一成(即发票金额的110%)填写。本题保险金额为:9.6×12000×110%=126720(美元)。注意不要漏掉货币名称缩写。
(7)总保险金额(TOTAL AMOUNT INSURED)
此栏只需将保险金额以大写的形式填入,计价货币也应以全称形式填人。注意:保险金额使用的货币单位应与信用证中的一致,保险总金额大写应与保险金额的阿拉伯数字一致,并在末尾加“ONLY”以防涂改。
(8)起运日期(DATE OF COMMENCEMENT)
此栏填写提单签发日期或签发日期前5天内的任何一天,也可简单填写:“AS PER B/L”。本题根据已知资料,此栏填写货物装运日,即填写为“MAR.20,2002”。
(9)运输起讫地点(FROM…TO…)
此栏填写货物实际装运的装运港和目的港名称,如需转船,则将转船地点填在“VIA”一栏。本题货物从广州直接运输到鹿特丹,中途未发生转运,故“VIA”一栏留空不填。
(10)承保险别(CONDITIONS)
此栏应根据合同和信用证中的保险条款要求填写,注意写明保险加成、险别和适用的保险条款。本题中,合同规定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应与合同规定填写一致。
(11)保险单的份数和“ORIGINAL”字样
《UCP600》条款中规定,正本保险单上必须有“ORIGINAL”字样,并显示该套保险单据正本的出具份数,如信用证无明确规定保险单的份数时,保险公司一般出具一套三份正本(ORIGINAL)的保险单。本题注意中英文两处均要填写。
(12)赔款偿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
此栏按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填写,如合同和信用证无明确规定或采用托收方式,通常将运输目的地作为赔偿地点,在此栏填写目的地名称。赔款货币应使用与保险金额相同的货币。注意此处不要漏填币别。按要求,此栏填写为“ROTrERDAM IN USD’’。
(13)出单日期(ISSUING DATE)
出单日期即保险单的签发日期。由于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起讫适用仓至仓条款,所以保险手续一般应在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前办理,保险单的签发日期不应早于货物离开出口方仓库的日期,也不应晚于提单签发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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