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收藏名画一幅,并为其保险。现甲将此画转让于乙,双方约定,乙当日付一半价款,名画所有权转移于乙,另一半价款3日内付清,价款付清交付名画。乙当日给付一半价款,一周后,乙仍未清偿欠款,甲家因雷击失火,名画毁损。甲向乙索要欠款,乙要求甲退还已付价款。
问:

谁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说明理由。

答案

参考答案: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合法的经济利益,无论是财产保险还是人身保险,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原则上都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保险法》第12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所以甲在名画所有权转移后,对保险标的已无保险利益,无权向保险公司索赔。
同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所以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所有权转移,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并不当然转移于受让人。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甲在没有通知保险人的情况下,转移标的物,乙不能当然取得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一)ABC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12月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重新认定,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从事电子设备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2009年4月,诚信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该公司2008年度及2009年1季度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核,获得下列资料:1.2008年度相关资料(1)基本情况:2008年度公司取得含税收入5850万元,实现利润850万元,纳税调增项目为:业务招待费17.2万元,纳税调减项目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56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850+17.2-500=367.2(万元),企业已缴企业所得税:367.2 x 25%=91.8(万元)。(2)具体涉税问题:①在审查有关账目时,发现每个季度末“财务费用”借方都有一笔红字冲转,经调查核实,该公司2008年向各地销售电子设备,部分购买方没有及时付款,ABC公司向欠款的购买方按季收取所欠货款的利息,全年合计14万元,企业每季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X X X贷:财务费用 X X X②2008年5月,以公司自己生产制造的电子设备1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对外、投资。该公司财务部门将该批电子设备依其生产成本116万元全部结转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企业账务处理为借:长期股权投资 116万元贷:库存商品 116万元③公司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了业务招待费43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500万元;在“销售费用”中列支了广告费700万元、业务宣传费50万元(2007年累计未抵扣完的广告费。120元,业务宣传费10万元)。2.2009年一季度相关资料(1)1月18 日为了奖励公司研发部门学科带头人李某,兑现年终奖,奖励给李某价值18万元的小汽车一辆,产权办理在李某名下,企业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研发费 18万元贷:银行存款 18万元李某每月工资1万元,已按税法规定代扣了个人所得税。公司规定有关年终奖涉及税款均由公司替员工负担。(2)2月8日,企业将一台旧设备处置,取得收入50万元。该设备于2008年购进,原值49万元,已提折旧9万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清理 40万元累计折旧 9万元贷:固定资产 49万元借:银行存款 50万元贷:固定资产清理 50万元(3)3月10 日,从国内采购机器设备2台给生产基地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台设备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万元,购进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1万元,安装调试费用3万元,取得合法发票,均用银行存款支付。企业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204万元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万元贷:银行存款 238万元问题:

按照所给资料顺序,指出公司存在的纳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