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存款人不得发生的行为包括( )。
A.出租银行结算账户
B.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C.套取银行信用
D.跨行支付
参考答案:A,B,C
解析: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二)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三)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本办法第65条第1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三)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五)从基本存款账户之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由此可知,A、B、C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