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刘某为;行政诉讼案件的原告,不服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二审判决,拟申请再审。

如果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按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B.按二审程序重新审理

C.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判决

D.应当在2个月内作出判决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行诉解释》第7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81条规定: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审理期限。 《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6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以上规定,正确答案为B、D项。

单项选择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固字孟坚,年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性宽和容从,不以才能高人,诸儒以此慕之。永平初,东平王苍以至戚为骠骑 * * 辅政,开东阁①,延英雄。时固始弱冠,奏记说苍,荐桓梁、晋冯诸人,苍纳之。

父彪卒,归乡里。固以彪所续前史未详,乃潜精研思,欲就其业。既而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有诏下郡,收固系京兆狱。尽取其家书。固弟超恐固为郡所覆考,不能自明,乃驰诣阙上书。得召见,具言固所著述意,而郡亦上其书。显宗甚奇之,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使。帝乃复使终成前所著书。

自为郎后,遂见亲近。时京师修起宫室,浚缮城隍,而关中耆老犹望朝廷西顾②。乃上《两都赋》,盛称洛邑制度之美,以折西宾淫侈之论。

时北单于遣使贡献,求欲和亲,诏问群僚。议者或以为“匈奴变诈之国,无内向之内,不可”。固议曰:“汉兴已来,临世历年,兵缠夷狄,尤事匈奴。绥御之方,其涂不一,或修文以和之,或用武以征之,或卑下以就之,或臣服而致之。虽屈中无常,所因时异,然未有拒绝弃放,不与交接者也。虏命名再来,然后一往,既明中国主在忠信,且知圣朝礼义有常,绝之未各其利,通之不闻其害。设后北虏稍强,能为风尘,方复求为交通,将何所及?不若因今施惠,为策近长。”

固后以母丧去官。永元初,大 * * 窦宪出征匈奴,以固为中护军,与参议。北单于闻汉军出,遣使款居延塞,欲修呼韩邪故事,朝见天子,请大使。宪上遣固行中郎将事,将数百骑与虏使俱出居延塞迎之。会南匈奴掩破北庭,固至私渠海,闻虏中乱,引还。及窦宪败,

固先坐免官。

固不教学诸予,诸子多不遵法度,吏人苦之。初,洛阳令种兢尝行,固奴干其车骑,吏椎呼之,奴醉骂,兢大怒,畏宪不敢发,心衔之。及窦氏宾客皆逮考,兢因此捕系固,遂死狱中。

(取材于《后汉书•班固传》,有删改)

【注释】①东阁:招待宾客的地方。②西顾:指近都长安。

小题1:下列各句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除:铲除

B.绥御之方,其涂不一涂:通“途”

C.方复求为交通交通:情感上的沟通和交流

D.固奴干其车骑干:冲撞、冒犯小题2:下列各组渊语中,加点的词意义、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   )

A.告固私改作圈史者为天下笑者,何也

B.固以彪所续前史未详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C.绝之未知其利尔其无忘乃父之志

D.兢因此捕系固不如因善遇之小题3:下列语句括号中是补出的文字,补出后语句的意思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

A.乃驰诣阙上书,(班超)得召见

B.(班固)自为郎后,遂见亲近

C.时北单于遣使贡献,求欲和亲,(北单于)诏问群僚

D.畏宪不敢发,(种兢)心衔之小题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班固性情谦和,年少有才,博学多知,善写文章,受人景仰。

B.班固子继父业,私续“前史”,虽经坎坷,终成前所著书。

C.班固富有远见,遇事能够权衡利弊,善于进谏,以理服人。

D.班吲冈连坐被免官,后得平反昭雪,终因家奴连累死在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