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通判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宋初,为削弱州郡长官的权力,取消了州郡(府、州、军、监)一级长官统领“支郡”的制度,规定州郡长官只负责本州事务,规定不许他们兼管他地。由朝廷选派文臣担任州一级长官,称“权知军州事”、“知州”,知州之外另设“通判”,用以监督知州,使其互相牵制。各州郡文件必须由通判署名才能生效,通判还可以直接向皇帝汇报知州的情况。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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