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试运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要求回答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构成要件、法律效力)

答案

参考答案:(1)该条所规定的制度是违约责任。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合同。②客观上有违约行为。③不存在免责事由。对于任何一种形式的违约责任而言,上述三要件必须同时具备,至于是否具备主观过错,均在所不问。由于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在适用某些责任方式时,除了以上三要件之外,还应具备其他一些法定或约定条件。
(3)违约责任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违约的,能够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后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约的,还要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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