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广州市的星海公司与上海市的景德公司签订了一批乐器的承揽合同,并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双方因合同产生的纠纷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后来双方在交货时因数量问题产生了纠纷,收货方里海公司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组成仲裁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裁决。但是,景德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后,拒绝履行仲裁裁决。星海公司于是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可以采取的合法措施有:

A.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B.只能向法院起诉

C.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根据新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原仲裁协议就失去了法律效力。《民诉法意见》第278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答案应为CD。

判断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