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业项目建设期3年,生产期17年,占用水稻耕地2000亩,占用前3年每亩的平均产量为0.5吨,每吨收购价400元,出口口岸价预计每吨180美元,从产地至口岸运距500公里。该地区的水稻年产量以4%的速度递增,社会折现率取10%,水稻生产成本(调价后)按收购价格的40%计算。影子汇率为4元/美元,贸易费用按6%。
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净效益现值能否计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如果能,其价值为多少
参考答案:国民经济评价中,取该值为土地费用,计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或者计算净效益的年金值:
A=P(A/P,10%,20)=582.37×0.11746=68.41(万元);
国民经济评价也可取该值作为逐年的土地费用,计入项目经常性投入。
解析:[命题点与拓展]
本题主要考查土地的影子价格。
我国土地分为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城市的土地已经很大程度上存在由市场形成的交易价格,市区内的土地、城市郊区的土地可以采取市场价格测定影子价格。
农村的土地按照机会成本的方法测定影子价格。投资项目使用农村土地的国民经济费用,由土地的机会成本和因土地转变用途而发生的新增资源消耗两部分构成。即:土地的国民经济费用=土地机会成本+新增资源消耗。
土地机会成本按照投资项目占用土地而使社会成员由此损失的该土地“最好可行替代用途”的净国民经济效益计算。新增资源消耗主要包括拆迁费和人口安置费用。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通常在投资项目的工程费用中列支,在国民经济评价中另行测算。
土地的影子价格可以从财务分析中土地的征地费用出发,进行调整计算:
(1)属于机会成本性质的费用,如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按照机会成本计算方法调整计算。
(2)属于新增资源消耗的费用,如征地动迁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按影子价格计算。
(3)属于转移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政府征收的税费,如耕地占用税、土地复耕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不应列入土地经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