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判断题

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不得为职工投资持股提供借款或垫付款项,但可以其国有资产作标的物为职工融资提供保证。( )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 根据《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作为国有企业,不得为职工投资持股提供借款或垫付款项,不得以国有产权或资产作标的物为职工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等;不得要求与本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为职工投资提供借款或帮助融资。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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