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黄某在村里有住房4间。20世纪90年代初时,黄某老伴去世,黄某遂前往城里与儿子共同生活,并委托邻居杨甲照看其房屋。1998年,杨甲因病去世后,杨甲的弟弟杨乙搬进了杨甲的房屋,同时使用了黄某4间房屋的其中2间。2000年,杨乙将未使用的另外两间房屋出租给刘某居住,租期为3年,每月收取租金100元。在此期间,杨乙对全部房屋进行了整修和维护,共花费了 3000元人民币。2002年,杨乙在做饭时不慎失火,将自己居住的黄某4间房屋中的1间屋烧坏,损失计1000元。2003年10月,租赁期满后,杨乙要收回刘某租住的房屋,遭到了刘某拒绝,理由是房屋本来就不是杨乙的,他无权收回。2004年12月,杨乙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归还房屋。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杨乙对黄某房屋的占有为无权占有、善意占有

B.杨乙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C.若黄某归来,杨乙应返还房屋,并赔偿黄某房屋被烧毁的损失

D.若黄某归来,杨乙应返还其出租房屋的收入,但应该扣除其整修房屋所花费的费用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点是占有。包括占有的性质和占有人的权利义务。《物权法》第260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占有,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推定有权占有。第261条规定,无权占有,包括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无权占有,除有相反证据证明外,推定善意占有。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看,房屋所有人黄某是委托杨甲代为照看房屋,而不是杨甲的弟弟杨乙。因此,杨乙的占有为无权占有。杨乙在占有期间,合理使用房屋,并进行了全面整修,没有证据表明其具有恶意,因此应该推定为善意占有,A项正确。《物权法》第256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夺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但是该条第2款又规定,占有人返还原物的请求权,自侵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的,该请求权消灭。杨乙起诉时,其返还请求权已经过了除斥期间,不应该得到支持,因此B项错误。《物权法》第262条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善意占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是错误的。第263条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扣除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房屋出租的租金属于房屋的法定孳息,应该返还给所有权人,因此D项是正确的。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请根据下文回答41-45题:
卫星遥感监测在我国起步是比较早的,早在70年代初,我国还没有自己的气象卫星时,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就利用接收别国的气象卫星资料,开始了我国的卫星遥感监测工作。随着我国气象事业的发展,卫星遥感监测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我们有了自己的气象卫星,巨型计算机代替了计算能力只有每秒100万次的微机,而以传真图片传输信息的方式也被网络代替。
目前,我国的卫星遥感监测服务已经业务化,并且在台风、森林草原火灾、洪涝灾害、沙尘暴监测以及其他各项国民经济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利用气象卫星遥感监测获得的信息已成为各级领导指挥决策的重要依据。
在没有卫星遥感监测之前,对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主要是靠嘹望台进行人工监视和利用远红外探测仪监测,只能监测方圆几十公里的范围,但由于我国国土面积广大,森林的分布又比较分散,监测起来非常困难,而利用卫星则可以大大加强火情监测能力。例如:气象卫星遥感监测曾为扑灭1987年大兴安岭火灾提供服务,当时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所获得的信息成为扑火指挥部的主要依据。
台风和沙尘暴是危害较大的两种灾害性天气,在对这些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灾害的监测中,卫星遥感监测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发生频率的增高,沙尘暴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但沙尘暴多形成于较荒凉地区,观测站点少,监测起来比较困难,而用卫星遥感监测则可以弥补这方面的不足。用卫星进行遥感监测,不但可以监测沙尘暴的源地、路径,还可以估计出受沙尘天气影响的程度,为防灾减灾和灾害的治理提供依据。
更为可喜的是,由我国自行研制发射的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已经成为我国进行遥感监测的主要资料来源,并且在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成功的经验,培养了许多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卫星遥感监测服务在将来发挥更大的作用奠定了基础。

下列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由我国自行研制发射的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已经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B.1987年气象卫星遥感监测为扑灭大兴安岭火灾提供服务,当时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所获得的信息成为扑火指挥部的主要依据

C.在没有卫星遥感监测之前,对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主要是靠嘹望台进行人工监视和利用远红外探测仪监测,能监测到的范围很小

D.在对台风和沙尘暴这两种对人类危害最大的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中,卫星遥感监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