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方(茶叶公司)发信(落款日期是2004年8月1日,邮戳日期是2004年8月2日)给乙方,要卖给乙方一批当年生产的茶叶。信中,对标的物的名称、质量、规格、单价 (斤)、付款日期、方法表达具体,甲方要求乙方提出订购的数量。乙方回信(落款日期是 2004年8月6日,邮戳日是.2004年8月7日)表示:“接受你方提出的一切条件,购买 1000斤。请从2004年9月开始,按月分十次发货。”该信件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甲方。甲方8月15日回信:“将如期发货。”根据已知的条件,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第83题题干叙述的情节,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B.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第8批订货

C.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第8批订货

D.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价款

答案

参考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解除问题。 (1)《合同法》第166条第1款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据此,B项是正确的。 (2)就整个案情来看,甲方尚未构成根本性违约,乙方不能解除全部合同,故A选项是错误的。 (3)《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111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的违约责任包括“更换”,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解除和更换不能同时适用)。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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