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上市公司为-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其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2006年度甲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给联营企业,每件售价为8万元,销售给非关联企业的A产品分别为:按每件5万元的价格出售150件,按每件6万元的价格出售350件。甲公司将2006年度生产的u产品全部销售给母公司,所销售的B产品的账面价值为5000万元,末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按照6500万元的价格出售。上述交易均符合收人确认的条件,款项尚未收到。甲公司 2006年度应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为( )万元。
A.10950
B.9990
C.10450
D.1065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对非关联方销售A产品的加权平均价格=(5×150+6×350)÷500=5.70(万元);关联方销售A产品应确认的收入总额=200×5.7=1140(万元);对非关联方销售A产品应确认的收入总额=5×150+6× 350=2850(万元),关联方销售B产品应确认的收入总额=5000×120%=6000(万元);故甲公司2006年销售产品应确认的收入总额为1140+2850+6000=999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