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为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器零部件生产行业,企业所得税征税率为25%。2010年度相关的会计资料如下所示:

1)甲公司本年度销售收入1000万元,支付员工工资薪酬400万元,职工福利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20万元,广告费20万元,业务招待费40万元。

2)到期的国债本息收入5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12万元。

3)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固定资产,该资产公允价值50万元,发生的相关税费85000元。

4)扣除相关合理支出后计算得出本月利润总额为550万元。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固定资产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A.500000元

B.585000元

C.条件不足,无法计算

D.无需缴纳所得税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本题中,该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500000+85000=585000(元)。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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