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产品,提供2011年3月的会计资料如下: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A产品5000件,每件不合税价格为300元,按合同规定本月应收总价款的50%。但由于对方企业资金紧张,企业尚未收到货款。

(2)销售A产品1000件给小规模纳税人,每件不合税价格为300元,同时收取包装费800元,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200元,合同规定包装物退回期限三个月。

(3)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A产品100件,旧货物折价200元。

(4)企业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200000元,税款34000元。材料未验收入库。

(5)为购进上述原材料发生运杂费支出2000元,取得的运杂费发票上注明运费金额1600元,装卸费200元,保险费200元。款项已支付。

(6)对上述购进的原材料验收入库时发现部分原材料被盗,被盗部分价值3000元(已含增值税),经查实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

 

本月进项税额为()元。

A.17000

B.33564.10

C.20045.98

D.33676.10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第(4)项业务的进项税额为34000元;第(5)项业务发生的运杂费,其中发票上注明的运费金额1600元可依据7%抵扣进项税,其进项税为:1600×7%=112(元);第(6)项业务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应扣除进项税额为:3000÷(1+17%)×17%≈435.90(元)。因此,本题中该企业进项税额为:34000+112-435.90=33676.10(元)。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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