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商厦新到一批进口彩电,每台售价4000元,而商厦工作人员把售价标成2000元。甲来到商厦买彩电,发现这种进口彩电的价格便宜,非常高兴,于是买了一台抱回家。商厦工作人员在甲买走彩电后,发现标价错误,于是找到甲,要求他退货或补足价款,甲拒绝。问:

如果甲已将彩电送给其妹结婚用,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商厦有权追回该彩电

B.商厦可以要求其妹补足价款

C.商厦有权要求甲补足价款

D.商厦无权要求其妹补足价款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 依照第105题分析,商厦有权要求甲补足价款,商厦与甲之间的合同成立后,即将彩电交付于甲,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可知,甲于彩电交付时取得彩电所有权,商厦与甲之间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而出现瑕疵,但基于物权无因性原理,买卖合同的效力瑕疵并不能影响物权的效力,因此,甲对该彩电具有所有权,其将彩电赠与妹妹,属于有权处分,因此商厦无权追回彩电,故A项错误。另外,其妹妹并非彩电买卖合同当事人。故商厦无权要求其妹妹补足价款。因此,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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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