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牛蒙公司向区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联华超市支付其所拖欠的货款90万元。区法院受理并向联华超市发出支付令后,联华超市提出其中的60万元应当支付,而剩余的 30万元因牛奶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此时,区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B.对于联华超市同意支付的60万元,如果联华超市拒绝支付,则可以根据牛蒙公司的申请强制执行
C.在征求牛蒙公司同意的基础上,可以直接对联华超市承认的60万元作出判决
D.对联华超市不同意支付的理由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支付令的效力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督促程序
《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现为第194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法院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故B、 C、D项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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