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市区),主要经营批发和零售业务,2009年9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首饰专柜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实际取得零售收入9.36万元,该批首饰市场零售价15.21万元;销售服装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小百货销售收入不含税358万元,销售浓缩饲料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零售收入142.85万元(其中宠物饲料为8万元);
(2)采购部购进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支付购货运费20万元、装卸费2万元、其他杂费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从小规模纳税人生产企业购进饰品,取得普通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商场装修购进装饰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支付购货运费 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运输发票;
(3)市场部购进一批纪念品用于营销活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支付运费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运费发票。当月全部用于商场活动发放给来访客人;
(4)商场在销售百货的同时并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取得收入6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
(5)当月向进驻厂家收取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合计收入218.72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本月取得的合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假定饲料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免税和应税产品无共用进项税部分)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本期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A.9.01
B.9.02
C.9.16
D.9.28
参考答案:C
解析: 该商场应纳消费税=9.36÷(1+17%)×5%=0.4(万元)
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宠物饲料依法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9.36÷(1+17%)×17%+600×17%+358×17%+8÷(1+13%)×13%+6÷(1+17%)×17%+(30+1×0.93)×1.1×17%=171.8(万元)
当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85+20×7%+5.1+1×7%=91.57(万元)
应纳增值税=171.8-91.57=80.23(万元)
应纳营业税=218.72×5%=10.94(万元)
本期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0.4+80.23+10.94)×(7%+3%)=9.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