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工程师赵某(中国公民)供职于某建筑设计院,20××年度全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工资3 000元,12月份取得年终奖金24000元;
(2)与其同事合作出版业务专著一本,稿酬共计7 800元,赵某分得3 900元;
(3)为某一筹建中的儿童福利院提供全套建筑工程设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8 000元,将其中18 000元通过民政局捐赠给了该儿童福利院;
(4)将自有私房一套出租,全年取得租金收入26400元(除营业税以外,不考虑其他税费);
(5)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科技成果奖15 000元。
已知:上述各项收入均由赵某自行申报纳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并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赵某当年“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赵某当年“稿酬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赵某当年“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赵某当年“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工资、年终奖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3 000-2 000)×10%-25]×12+24 000×10%-25=1 380+2 375=3 275(元)
(2)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3 900-800)×20%×(1-30%)=434(元)
(3)捐赠扣除限额=38000×(1-20%)×30%=9 120(元);赵某实际捐赠18 000元,超出扣除限额,税前只能扣除9 120元。则其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38000×(1-20%)-9 120]×30%-2 000=4 384(元)
(4)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每次收入=26400÷12=2 200(元)
当月应纳营业税税额=2 200×3%=66(元)
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2 200-66-800)×10%=133.4(元)
(注释: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 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财产租赁所得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133.4×12=1 600.8(元)
(5)赵某获得的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科技成果奖免税。
解析: 纳税义务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计税办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2000元确定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盈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实施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题中计算的捐赠扣除限额为9 120元,赵某实际捐赠18 000元,超出扣除限额,税前只能扣除9 120元,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21 280[38000×(1-20%) -9 120]元,超过20 000元不到50000元的,加征五成,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2 000元;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计算为一次,全年租金26400元,则每月租金为2200元,每月应纳营业税税额66元,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赵某获得的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科技成果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