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与传统作文考试不同,是对分析驾驭材料的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材料  家用轿车已大量进入寻常百姓家庭,与此同时,与汽车相关的消费问题时有发生并快速增长。汽车相对于其 他日用商品属于大额的高级消费商品,与保险紧密相连。日前,北京市消协组织法律专家对汽车消费领域中涉及 保险的“霸王条款”进行了点评,此举为营造良好的汽车消费环境加了一把油。  ●强制投保法无据  “乙方必须参加机动车全部保险(其中包括车辆盗窃险)。”――这是北京某停车场协议中的格式条款。  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为不公平条款。机动车保险中只有第三者责任险是法律强制规定的保险,其他的险种 由当事人自主选择,可以办理,也可以不办理。该合同格式条款规定车辆存放人必须参加全部保险,是一种强制 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的不公平之处在于:经营者将自己应当承担的经营风险,通过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而 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 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 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 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 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免赔规定不平等  赔偿处理的第(三)款为:“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 )》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这是某保险公司汽车保险条款。  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为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在购买车辆保险时,是按照车辆的购买金额,交纳相应保费购 买保险。而该条款规定“实行20%的免赔率”,即出险后,消费者只能获得80%的赔偿,而不能得到全额赔款。 实际上双方权利严重不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 制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  保险企业具有独占的经营地位,与其相比消费者显得十分弱小。在这种情况下,应通过合同形式限制自身权 利的不公平扩大,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益,而不应利用自身独占地位的强势,制定不平等合同格式条 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出险理赔应公平  “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 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这是某保险公 司的保险条款。  点评:该合同格式条款为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在购车后买保险时,要以新车的全部价款投保并交付相应保金。而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并不按照消费者投保的金额赔付,而是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双方的权利严重不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 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该合同格式条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是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其合同格式条款的制定是否公平,涉及到所有的投保用户的权益。消费 者购买保险和出险理赔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令消费者困惑不已。其中,保险合同格式条款的不公平比较突出。

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答案

参考答案: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与发展现是密切相连的。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反之亦然。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决定一切。在这种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片面的政绩观。很多地方,上级对下级的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判断政绩的标准重点是看高楼、看公路、看大桥,甚至成为领导干部升迁去留的唯一标准。与此同时,在以经济数据、经济指标论英雄的片面政绩观的引导和驱使下,一些地方开始脱离地方实际,为追求一时的增长速度盲目上项目、办企业、引投资,大搞“形象”、“亮丽工程”、“夜景工程”,给地方发展造成了长期的包袱和隐患。  在发展观上出现盲区,就会在政绩观上陷入误区;在政绩观上出现偏差,发展观就会与科学产生偏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必须要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正确的政绩观,就是要领导干部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党中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各项工作都要“求真务实”、“以人为本”,为我们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指明了方向。判断政绩的标准逐渐转变为以科学的发展为重点,即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实质就是重视促进入民群众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协调发展。  领导干部牢记“当干部就得吃亏”很重要。领导干部在虚名面前吃点儿亏,在浮利面前不低头,达到不求索取、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境界。有了这一觉悟和境界,才能够不为金钱所诱惑,不为升迁而费神,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才能把党的光辉形象印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爱戴。  只有在正确的政绩观的基础上,领导干部才能心中惟有人民群众,才能倾听民声、吸纳民意、借用民智,发展也才能不唯书、不唯上,不计较个人得失,实事求是,不惧风险,锐意进取,从而进一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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