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县检察院检察长郑某与某黑社会性质团伙勾结,对此团伙的犯罪行为放纵包庇,引起极大民愤,经调查,甲县副县长蒋某也参与其中。在该县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共有324名正式代表,其中25名代表书面联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对于蒋某和郑某的罢免案。对此,下列选项中判断正确的是哪一项( )
A.该县人大开会期间,只有 * * 团和常务委员会才可以提出罢免案
B.25名代表提出的罢免案无法启动对蒋某的罢免程序
C.在合法罢免程序下,郑某并不属于可被罢免人员之列
D.罢免案需要经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参考答案:B
解析: 本题主要是对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程序的考查。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26条第l款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 * 团、常务委员会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 * * 团提请大会审议。”甲县人大开会期间,有 * * 团和常务委员会1/10以上(在本题中,即是33名)代表可以提出罢免案,故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同法第56条的规定,副县长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而检察院检察长和政府组成人员均是合法罢免程序下人大的罢免对象,故C项错误。根据同法第38条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随时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代表的罢免必须由原选举单位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原选区以选民的过半数通过。D项错误,罢免案需要经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而非出席会议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