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上市公司,其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1)经相关部门批准,甲公司于2010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1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已存入银行专户。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5%,第二年2%,第三年2.5%;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自发行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即2010年1月1日,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即每年的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每股10元,每份债券可转换为10股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1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生产用厂房的建设。
(2)甲公司将募集资金自2010年起陆续投入生产用厂房的建设,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10年1月1日开始资本化,生产用厂房于201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假定不考虑闲置专门借款的利息收入。
(3)2011年1月1日,甲公司支付2010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1500万元。
(4)2011年7月1日,由于甲公司股票价格涨幅较大,全体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换为甲公司普通股股票。
(5)其他资料如下:
①甲公司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份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②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无债券发行人赎回和债券持有人回售条款以及变更初始转股价格的条款,发行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市场利率为6%。
已知:(P/F,6%,1)=0.9434;(P/F,6%,2)=0.8900;(P/F,6%,3)=0.8396。
③在当期付息前转股的,不考虑利息的影响,按债券面值及初始转股价格计算转股数量。
④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要求:
(1)计算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负债成份和权益成份的公允价值。
(2)编制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的会计分录。
(3)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2010年12月31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及支付2010年度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4)计算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负债成份2011年6月30日的摊余成本,并编制甲公司确认2011年上半年利息费用的会计分录。
(5)编制甲公司2011年7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时的会计分录。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答案:(1)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100000×1.5%×0.9434+100000×2%×0.8900+100000×(1+2.5%×0.8396=89254.1(万元)
权益成份公允价值=100000-89254.1=10745.9(万元)
(2)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00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0000-89254.1)10745.9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745.9
(3)2010年12月31目的摊余成本=89254.1×(1+6%)-100000×1.5%=93109.35(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89254.1-6%)5355.25
贷:应付利息 15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3855.25
借:应付利息 1500
贷:银行存款 1500
(4)2011年6月30日的摊余成本=93109.35+93109.35×6%÷2-100000×2%÷2=94902.63(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 (93109.35×6%÷2)2793.28
贷:应付利息 10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793.28
(5)2011年7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普通股数量=1000×10=10000(股)。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00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745.9
应付利息 100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10745.9-3855.25-1793.2815097.37
股本 1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966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