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设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刘美与郭东曾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刘美允诺不再提出其他请求,是其自愿放弃自己的民事权利,遂认定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不予支持刘美的诉讼请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刘美能否再次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真相后,认定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所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基于此判决驳回原告刘美的诉讼请求,已经使案件在实体上得到处理,因此不允许当事人以同一理由再次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5项的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可见,刘美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只能通过上诉或申诉程序解决,而不能再次起诉。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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