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被告人王某(女)与其父和其母将正与其丈夫通 * * 的周某全身赤裸捆绑长达四小时,让10多名群众围观,并将周某打至轻伤。在此期间,王又指使本村的精神病人张某(男,30岁,无刑事责任能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王在去公安机关自首的路上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案发时,王正因犯盗窃罪而服缓刑。 问:对本案如何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1.被告人的行为构成强 * * 罪,属于间接实行犯。张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他的行为不能按犯罪处理。 2.被告人的行为同时构成非法拘禁罪与侮辱罪,属于牵连犯,择一重罪从重论处。 3.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侮辱妇女罪。所侵犯的客体不符。 4.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自首。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5.应对被告人王某撤销缓刑,以盗窃罪、强 * * 罪和侮辱罪数罪并罚。 6.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轻伤行为,可在量刑时考虑作为酌定从重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