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1998年5月6日,李芳与陈镜在A市新城区街道办事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二人感情不和,经常吵闹。李芳与陈镜共同的住所在B区,陈镜经常居住在C区,李芳经常居住在D区。2000年6月,陈镜外出经商,从此断绝与李芳的通信联系,李芳及其家人曾多方查询陈镜的行踪,均无消息。2002年 5月6日,李芳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孙某收到一份人民法院要求其出庭作证的通知书,其送达日期为下列哪个日期()
本案中,如果海产公司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起诉,有管辖权的法院包括:
A.西安A区法院
B.海产公司所在地的大连法院
C.西安B区法院
D.西安C区法院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法院以及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对案件的管辖权。 《民诉法意见》第31条第2款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西安C区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至于其他有管辖权的案件,就本案而言则是指对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告住所地为西安A区,合同履行地为西安B区,两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因此,答案为A、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