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6年年初,山东省垦利县张某到邻居王某家找王某串门。张某在王某家玩耍时,与王某的大儿子王大发(19岁)发生冲突,张某被王大发打伤,后经东营市人民医院诊断张某右腿骨折需住院治疗。住院治疗15天后,张某因无钱继续治疗,在和王某协商无果后,向垦利县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并向法院申请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以确保能得到继续治疗。在法院审理本案的过程中,王某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证明王大发系精神病患者,并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人民法院于2006年3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赔偿张某各项经济损失1.25万元。张某对判决表示满意,并在接到判决书那天明确表示不会提起上诉。张某出院3个月后,右腿不但不能走路,还疼痛加剧,后经检查发现,东营市人民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有一根线在腿中没有取出来。张某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东营市人民医院告上法庭。
问题:
1.本案中张某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一审法院是否可以作出采取先予执行措施的裁定为什么如果王某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其可不可以就先予执行的裁定提起上诉如果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以后,上级法院发现先子执行的裁定错误,应当如何纠正

答案

参考答案:不是反诉。本案中张某向王某借款与王大发侵权一案在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上不存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牵连关系。

解析:[考点] 反诉
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的当事人必须是本诉的当事人; (2)反诉只能在本诉中进行;(3)反诉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4)反诉必须与本诉为同一诉讼程序;(5)反诉与本诉应有联系,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应当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有牵连关系。本题中,张某向王某借款与王大发侵权一案在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上不存在事实上或者法律上的牵连关系。因此,王某的请求不是反诉。

问答题

现代文阅读
习惯成自然
叶圣陶
①“习惯成自然”,这句老话很有意思。
②我们走路为什么总是左脚往前,右脚再往前,两只胳膊跟着动荡,保持身体的均衡,不会跌倒在地上我们说话,为什么总是依照心里的意思,先一句,后一句,一直连贯下来,把要说的都说明白了因为我们从小习惯了走路,习惯了说话,而且“成自然”了。什么叫做“成自然”就是不必故意费什么心,仿佛本来就像那样子的意思。
③走路和说话是我们最需要的两种基本能力。推广开来,无论哪一种能力,要达到了习惯成自然的地步,才算是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不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勉勉强强地做一做,那就算不得我们有了那种能力。如果连勉勉强强做一做都不干,当然更说不上我们有了那种能力了。
④听人家说对于样样事物要仔细观察,才能懂得明白,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观察的能力。听人家说劳动是人人应做的事,一切的生活资料,一切的文明文化,都从劳动产生出来,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劳动的能力。听人家说读书是充实自己的一个重要法门,书本里包含着古人今人的经验,读书就是向许多古人今人学习,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读书的能力。听人家说必须做个好公民,现在是民主时代,个个公民尽责守分,才能有个好秩序,成个好局面,自己幸福,大家幸福,心里相信这个话很有道理。这时,并不是我们就有了做好公民的能力。
⑤这样说下去是说不完的,就此打住,不再列举吧。
⑥要有观察的能力,必须真的用心去观察。要有劳动的能力,必须真的动手去劳动。要有读书的能力,必须真的去把书本打开。要有做好公民的能力,必须真的去做公民应做的一切事情。在相信人家的话很有道理的时候,只是个“知”罢了,“知”比“不知”似乎好些,但仅仅是“知”,实际上与“不知”并无两样。到了真的去观察去劳动去读书的时候,“知”才会渐渐化为我们的习惯,习惯成自然,才是我们的能力。
⑦通常说某人能力不强,就是某人没有养成多少习惯的意思。譬如说张三记忆力不强,就是张三没有把看见的听见的一些事物好好记住的习惯。譬如说李四发表力不强,就是李四没有把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说出来写出来的习惯。
⑧习惯养成得愈多,那个人的能力愈强。我们做人做事,需要种种能力,所以最要紧的是养成种种习惯。
⑨养成习惯,换个说法,就是教育。教育不限于学校,也不限于读书。学校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读书这门事也只是教育的一部分。我们在学校里受教育,目的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我们离开了学校,仍然要从种种方面受教育,并且要自己教育,目的还是在养成习惯,增强能力。习惯越自然越好,能力越增强越好,孔子一生“学而不倦”,就是看透了这个道理。

第⑥段加点的“似乎”一词能否去掉请说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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