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由四支柱支承的水塔,如题64~70图所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场地类别Ⅱ类,近震。水柜重心位于O点。各部分重力荷载代表值如下:水柜满载时总重G4=1741.3kN(空载时G4=751.3kN),三层支架自重G3=130.4kN,二层支架自重G2=127.8kN,底层支架自重G1=133.7kN,支架总量为G=391.9kN。地震作用方向如图所示。满载时T1=1.242s。支架式水塔的地震作用计算可以采用底部剪力法。
结构的等效总重力荷载,可近似地取Geo=G4+0.35G。各质点计算高度均从基础顶面算起。底层柱的计算高度为5.6m,底层柱的反弯点假定位于距柱下端0.6h处。![](https://img.ixiawen.com/uploadfile/2017/0721/20170721062614623.gif)
假定作用在水柜重心处的风荷载作用标准值为FEK=25.3kN,不计水塔的支柱及横粱的风载作用,其底层各柱下端的风载作用弯矩的标准值(kN·m)最接近于()项数值。
A.15.56
B.85
C.506
D.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