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2002年6月6日,某市禽蛋公司的职工与往常一样,上班后先忙着打扫卫生。公司职员王某在擦地时见财务室的保险柜未锁,会计已去水房打开水,周围也没有别人,于是便从保险柜里取出空白支票一张并加盖了印鉴放进了自己的口袋。第二天王某填好支票,来到银行以支取购货款的名义,在支票上签上了本公司采购员张某的名字,支取公司现金2万元。
问题:
1.试析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答案
参考答案: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票据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4条的规定,冒用他人汇票、本票、支票,数额较大的,构成票据诈骗罪。王某冒用他人支票,骗取人民币2万元,显然已构成票据诈骗罪。
解析: 参见答案,不另重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