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几段文字,分析清末《钦定宪法大纲》的实质。 “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 “立法、行政、司法则皆总揽于统治大权,故一言以蔽之,宪法者所以巩固君权,兼以保护臣民者也。” ——《钦定宪法大纲》
参考答案:
解析:《钦定宪法大纲》是清王朝于1908年颁布的宪法文件,由宪政编查馆编订,1908年8月公布。制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预备立宪”的一个步骤,《钦定宪法大纲》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分为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君上大权”的内容有:一是皇帝行使对帝国的最高统治权,神圣不可侵犯;二是皇帝行使最高行 * * ,召集和解散议会之权,总揽司法权;三是皇帝拥有统帅陆海军的权力和外交权。第二部分为“附录”,规定了臣民纳税、服兵役、遵守法律诸项义务以及抄自日本宪法中的一些臣民权利。但对于每项臣民权利,均以“在法律范围内”作为限制语,并规定“皇帝得以诏令限制臣民之自由”。 (3)《钦定宪法大纲》无论在结构形式上还是条文内容上,都体现了“大权统于朝廷”的精神。其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皇帝专权,人民无权。其实质在于给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因此,《钦定宪法大纲》颁布后即遭到普遍的反对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