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情:某甲1997年6月在A市繁华的B文化区开了一家金太阳娱乐美食城。1998年12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该娱乐美食城在经营活动中有色情活动为由,以共同名义对其处以1万元的罚款。某甲不服,以市文化局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问题:
1.本案的被告应为谁
答案
参考答案: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以共同名义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因此是本案的共同被告。
解析:[考点] 行政诉讼被告、撤诉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因此,在本案例中某甲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由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共同作出的,依该法条的规定,本案应确定市文化局和市公安局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