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日甲公司委托A公司代销商品产品一批10万件,总价款5 000万元,受托方在对外销售时可以自行定价,增值税税率为17%,成本为3 000万元。商品已于当日发出。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A公司没有将商品售出时不可以退回给甲公司。A公司按每件800元的价格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2008年8月30日甲公司本年度收到A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列明已销售代销商品的6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3)如果将来A公司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退回给甲公司,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该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B.甲公司应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C.A公司在收到甲公司交付的货物时不做购进商品处理
D.A公司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收入,并向甲公司开具代销清单
参考答案:B
解析: 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