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陈某2007年初成立了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营业收入为200万元,营业成本为130万元,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为11万元,期间费用为79万元,亏损20万元。
当年陈某请某税务师事务所对该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企业当年存在以下问题:
(1)营业外支出中包括企业为陈某读MBA的支付学费2万元,家庭日常生活开支1.5万元;
(2)销售费用中包括广告费20万元、业务宣传费支出15万;管理费用中包括业务招待费10万元;
(3)当年该企业和陈某家庭共用价值45万元的轿车一辆,无法划分清楚使用范围,该企业会计账簿未计提该轿车的折旧,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允许其按年计提折旧40%在税前扣除;残值率为t0%,折旧年限5年;
(4)财务费用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100万元,利率为10%,利息支出10万元全都计入了费用,在申报时已经税前扣除(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8%);
(5)陈某个人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2万元,购买某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获得分红1万元;
(6)已经计入成本费用的工资总额26万元(其中包括陈某的工资6万元;6名从业人员工资20万元),计提并上缴的工会经费0.4万元;计提职工福利费3万元,未实际发生;计提职工教育经费0.5万元,实际发生职工教育经费0.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工资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

A.4

B.9

C.14

D.0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投资者的工资不能在税前扣除。
工资调增=6(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6-6)×2%=0.4(万元),据实扣除;
福利费扣除限额=(26-6)×14%=2.8(万元),实际计提3万元,未实际发生,全部调增3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6-6)×2.5%=0.5(万元),实际发生0.5万元,据实扣除。
工资及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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