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内资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主要材料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预付备料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保修金为修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保修期半年;
(5)材料价差调整按规定进行(按在规定上半年材料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如表6.1。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该工程的预付备料款、起扣点为多少?
(3)该工程1月至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4)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总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尾款为多少?
(5)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问题(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竣工验收报告被批准。
问题(2)
预付备料款:2660万元×20%=132万元
问题(3)
2月:工程款55万元
累计工程款55万元
3月:工程款110万元,
累计工程款165万元
4月:工程款165万元,
累计工程款330万元
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220万元+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
累计工程款484万元
问题(4)
工程结算总造价为660万元+660万元×0.6x10%=699.6万元
甲方应付工程尾款699.6万元-484万元-(699.6万元×5%)-132万元=48.62万元
问题(5)
1.5万元维修费应从乙方(承包方)的保修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