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7岁,生父母为王鹏和柳眉,由于王鹏下岗,夫妇俩经常吵架,遂决定离婚。王鹏把王英留在身边,柳眉搬到其他住处。由于王鹏每个月只能靠救济金维持生活,遂将王英送到好友张仪处,由张仪夫妇抚养。孩子与张仪夫妇感情甚好。2年后,柳眉起诉到法院要求自己抚养孩子,理由是孩子他爹没有尽到抚养之责。而王鹏则以种种事例说明孩子与其母亲生活的不利和与其好友夫妇生活的好处。
设王鹏、柳眉在一次车祸中同时丧生,则关于王英的监护的说法,正确的有:
A.王英的监护人就是张仪夫妇,因为他们是接受了王鹏的委托而履行监护职责的
B.王英的两个叔叔可以以协议确定由谁担任王英的监护人,但不得同时担任
C.王英的两个叔叔不得以协议确定由谁担任王英的监护人,但可以同时担任
D.若王英的亲属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的,应由有关组织指定
参考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的情况下,监护人的确定问题。未成年人的亲属可以确定监护人,在协商确定监护人时,可以确定一人为监护人,也可以确定多人为监护人,可以确定某一亲属在某一时段为监护人,监护人的亲属在确定监护人时有争议的,由有关组织予以指定。本题中,正如上述;张仪夫妇与王英之间未形成收养关系,故不为王英的监护人。王英的两个叔叔不为法定监护人,而为自愿监护人,他们可以协商确定谁为监护人,也可以同时担任王英的监护人。如果他们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组织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