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阳与刘风于2002年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后来刘风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两人便渐渐有了矛盾。2006年5月,刘风受公司委派出国考察4个月,回国后,与阳阳的关系更是日渐紧张,后阳阳无意中在刘风的包中里发现了其与另一个女孩的亲密照片,两人矛盾明朗化,后2006年12月刘风被公司长期调任美国。阳阳知道两人感情无法挽回,遂于是2007年1月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解除其与刘风的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题。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阳阳与刘风离婚,双方均未上诉,一年后阳阳觉得一审法院对房子的归属的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并且她得知早在2006年1月公司曾发给刘风一大笔奖金,但一审法院判决中没有涉及,阳阳想申请再审,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阳阳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B.因该案涉及婚姻关系,所以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C.接受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完毕,作出再审与否的裁定
D.法院对分割奖金的请求应当告知阳阳另行起诉
参考答案:A,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一审法院判决生效一年后阳阳可以申请再审,应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再审,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据此,C选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根据该条款,B选项法院的做法不正确,D选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