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
请回答以下问题:
关于本案中被告人的上诉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因王某已表示不上诉,因此在第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人民法院即可将其交付执行
B.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王某仍然可以提起上诉
C.在上诉期限内,被告人张某有权撤回上诉
D.在上诉期满后,被告人张某便无权撤回其上诉
参考答案:B,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2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他们在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据此,A不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据此,C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9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被告人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据此,D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