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初待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当月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其载明的进项税额为35万元,进项税额转出7.3万元。当月对外销售A产品100件,不含税单价为3万元;公益捐赠A产品10件,单位成本2.5万元,缴纳当月应交增值税10万元,无产品出口业务和减免税事项。假设该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月末借方余额为()万元。

A.3.9 

B.6.6 

C.7.5 

D.11.7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月末借方余额=(25+35-7.3)-10-(100+10)×3×17%=6.6(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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