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务楼工程投资总额为5000万元,由建设单位实施公开招标,3月10日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4月2日上午9:30,投标保证金30万元。本次招标共有甲、乙、丙、丁、戊五家施工企业按时递交了标书。其中,丙施工企业没有按照投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而丁施工企业是与另一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但没有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名专家,与2名投标人代表共同组成了评标委员会。评偶标阶段,甲单位向建设单位行贿谋取中标。评标委员会认定丙和丁所投标书为废标,戊单位由于资质方面原因也没有通过评标,最终中标候选单位确定为甲、乙两家。招标人建设单位最后选定甲为中标人,并于4月30日发出了中标通知书,但要求甲降低报价才与其签订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人建设单位的下列行为,正确的是( )。
A.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B.选定甲为中标人
C.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甲降低报价
D.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间隔不足
参考答案:D
解析: 选项A,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此处应为4人,所以招标人只能派一个代表。选项B,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法律后果是中标无效,不能被选为中标人。选项C,招标人不得以向中标人提出压低价格等要求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选项D比较难,需自己推断一下,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发出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间隔不少于20日,注意:“发出时间”不等于“发售时间”,招标投标法24条应理解为:要确保最后一个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至少有20天时间编制标书。因此,这前面的5个工作日不包含在后面的20日内,从3月10日到4月2日小于25天,间隔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