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自2010年4月1日起与星海汽车厂(以下简称“星海厂”)建立了劳动关系,2010年9月1日,双方发生争议并解除劳动关系,张某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经审理查明双方一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某月工资为4000元(4月份至7月份的工资均已正常发放),三名仲裁员分别就该案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正确的是( )。
A.张某只能要求星海厂支付4000元
B.张某可以要求星海厂支付16000元
C.张某可以要求星海厂支付20000元
D.张某可以要求星海厂支付400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本案中:(1)前4个月的工资已经正常发放,欠付的是8月份的工资,应当补发;(2)从5月1日起至8月31日,星海厂应当向张某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张某有权要求星海厂支付的金额为:4000+4000×4=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