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现年35岁,2004年药学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到某市人民医院药剂科工作。2010年经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2011年,碍于情面利用自己的证件替亲戚李某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执业药师注册证》,并担任药店负责人,但不参与实际经营。2013年因为洒后驾车被罚款,并暂扣驾驶证1个月。2015年3月该药店因故意销售假药“筋骨丹”和“喘立消丸”400瓶,被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关于余某酒驾行为所受的法律责任以及对于执业药师执业影响的说法,正确的是()
A.因酒驾受到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但还不属于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情形
B.因酒驾受到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应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书并注销注册
C.因酒驾收到的处罚属于刑事处罚,应由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收缴注册证书并注销注册
D.因酒驾受到的处罚属于刑事处罚,但还不属于应当办理注销注册的情形
参考答案:A
解析:作为药品使用单位人员,本科毕业,药学相关工作经验超过三年,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考试。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注册:(一)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四)受开除行政处分的;(五)因健康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于某属于主要责任人销售假药需要负销售假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