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A企业将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产品所需原材料委托B企业加工。5月10日A企业发出材料实际成本为51950元,应付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率为10%,代扣代缴的消费税6550元。A企业收回后将进行加工应税消费品甲产品;5月25日收回加工物资并验收入库,另支付往返运杂费150元,加工费及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均以银行存款结算;5月28日将所加工收回的物资投入生产甲产品,此外生产甲产品过程中发生工资费用20000元,福利费用2800元,分配制造费用18100元;5月31日甲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6月5日销售甲产品一批,售价 200000元(不含增值税),货款尚未收到。
要求:编制A企业有关会计分录,同时编制A企业缴纳消费税的会计分录。

答案

参考答案:(1)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51950
贷:原材料 51950
(2) 应付加工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51950+7000)/(1-10%)×l0%=6550
贷:银行存款 14740
(3) 支付往返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
贷:银行存款 150
(4) 收回加工物资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591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9100
(5) 甲产品领用收回的加工物资
借:生产成本 59100
贷:原材料 59100
(6) 甲产品发生其他费用
借:生产成本 40900
贷:应付工资 20000
应付福利费 2800
制造费用 18100
(7) 甲产品完工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100000
贷:生产成本 100000
(8) 销售甲产品
借:应收账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000×10%=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0
(9) 计算应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0-6550=13450
贷:银行存款 13450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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