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资料
20×6年1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投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要从事商品批发与零售。公司章程规定:甲、乙、丙、丁分别以实物、现金、知识产权与劳务出资,出资额分别是20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和70万元,四人首次出资额合计85万元。公司登记机关纠正了A公司章程中的违法之处后予以登记。
20×7年5月,戊向A公司出资80万元成为股东。
20×7年6月,A公司所在的B省C市的国税局在对A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A公司有偷税行为,遂责令其限期缴纳少缴的税款,并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A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C市国税局的决定。A公司对复议机关的决定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

A公司章程规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实物

B.现金

C.知识产权

D.劳务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大纲要求] 掌握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的掌握。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标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公司的,发起人以外的认股人只能以货币出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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