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天行公司急需一批在国内很难购进的原料,恰好马空公司存有该种原料。于是两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在E市签订了买卖该原料的合同,约定2007年3月15日马空公司在本公司位于A市的仓库交付该原料,天行公司以支票付款30万元。3月12日实益公司向马空公司发出要约,希望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批原料,天行公司图谋高利,第二天向实益公司发出传真,同意以40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货物出售给实益公司,并于当天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发运。天行公司因缺少原料无法正常生产,而损失数十万元。天行公司于2007年4月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损失。法院于2007年4月10日受理本案。

如果法院一审作出判决,马空公司赔偿天行公司的经济损失40万元,马空公司设有提起上诉,同时也没有履行判决,天行公司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之日起( )。

A.6个月

B.1年

C.2年

D.60日

E.5年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中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