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天行公司急需一批在国内很难购进的原料,恰好马空公司存有该种原料。于是两公司于2007年3月10日在E市签订了买卖该原料的合同,约定2007年3月15日马空公司在本公司位于A市的仓库交付该原料,天行公司以支票付款30万元。3月12日实益公司向马空公司发出要约,希望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该批原料,天行公司图谋高利,第二天向实益公司发出传真,同意以40万元的价格将该批货物出售给实益公司,并于当天按照合同约定,将货物发运。天行公司因缺少原料无法正常生产,而损失数十万元。天行公司于2007年4月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马空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赔偿损失。法院于2007年4月10日受理本案。

下列关于一审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法院应于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

B.如果在一审期间,马空公司申请审判员甲回避,可以延期审理

C.如果在本案审理期间,马空公司申请破产,法院受理之后,本案中止审理

D.本案一审判决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

E.如果天行公司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马空公司交付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一审程序的相关规定。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自动撒诉处理。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与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单项选择题 A3/A4型题
多项选择题